第一条

有效

为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