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绿化建设、管护和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禁止毁林开垦、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