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九条有效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