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提供数字消防技术服务或者利用数字消防技术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供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