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巡查养护公园内的景观水体,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发现公园内水体污染、水位异常的,应当立即向生态环境、水利部门报告,并配合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