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园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灾减灾相关规划,指导承担应急避险功能的公园配合建设相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公园内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滨河、滨湖公园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园内建筑和服务设施应当符合防洪、防涝的相关标准要求。公园内设置游乐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技术、安全标准和规定。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