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予以公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安装电梯供电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消防电梯供电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既有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备用电源。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