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黑河引水系统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依据本条例对当事人作出二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