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黑河引水系统保护条例/第二章 引水、蓄水设施保护第十四条有效水库大坝坝顶确需兼作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