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黑河引水系统保护条例/第二章 引水、蓄水设施保护第十五条有效水库大坝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水库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检查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