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绿色矿山建设/第二节 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第十九条已修改采矿权人应当加强矿产开采、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鼓励煤炭企业建设铁路专用线,提高铁路运输能力,降低公路运输比例。法规性决定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