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供水专项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由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供水设施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