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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供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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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水
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供水单位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
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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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