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供水单位应当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户终端计量装置及其以外设施设备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