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城市山体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破损的城市山体应当及时修复治理,恢复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在城市山体修复治理过程中,应当防止对修复治理区域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