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管理/第一节 巡游出租汽车许可第九条有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企业应当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后申请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个人应当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申请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