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化解行业纠纷,教育和督促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