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服务第三十九条有效出租汽车实行区域经营,承运的起点或者终点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不得异地运营,巡游出租汽车异地返程时不得在异地滞留待租。禁止出租汽车从事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经营。禁止网约车平台公司为从事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经营的车辆提供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