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第二章 粮食经营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为粮食经营者提供粮食市场信息、储粮技术指导以及搭建粮食购销平台等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