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三十一条有效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协助办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