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力建设、生产和供应,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河北省电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