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导游人员应当参加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熟悉、掌握本市自然地理、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和旅游管理法规政策。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