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旅游民宿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设施、公用物品和生活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相关标准要求。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