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促进健康秦皇岛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