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车场的经营与使用第十九条有效经营性停车场是指为公众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场所。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