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和论证工作,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指导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