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保障旅游资源有效开发,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旅游交通、环境保护、景区绿化、供水设施、输电线路、油气供给、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4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