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优先选用具有征兵体格检查经验的医务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卫生健康部门对负责体格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