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章 体格检查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本级征兵命令和当地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体质情况,确定送检人数。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普通高等学校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按照确定的送检人数组织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按时到征兵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现场核对体格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