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慈善条例第七条有效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周为“贵州慈善周”,集中开展慈善活动和文化宣传等。省设立“贵州慈善奖”。市州、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予以表彰。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