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慈善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