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慈善组织依法成立行业组织。

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制定团体标准,推动行业交流,培养行业人才,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