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数据流通交易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合法合规、优质供给,鼓励创新、释放价值,保障安全、包容审慎的原则。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