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数据流通交易及其相关促进、保障、监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数据流通交易范围包括数据资源及其与算力资源、算法模型等综合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