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整理分析、数据处理,按照国家和本省价格认定相关规定、规则,结合涉案财物特点,选择合理的技术路径和方法进行价格认定。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