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第二章 价格认定程序第十五条有效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价格认定后,应当指派至少两名符合岗位条件的价格认定人员承办。对属性特殊、专业性强的涉案财物,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为价格认定提供技术支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