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省级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可以提请省人民政府商请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核事故应急演习等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