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原则。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