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品牌培育与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风筝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风筝企业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申报专利,创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鼓励和支持风筝文化产业从业者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拓展海外市场保护范围。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