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货物运输经营者采用多轴型、集装箱、厢式或者罐式专用车辆运输货物。鼓励发展货运出租、货物配送等方便、快捷的货运经营方式。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货物时,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保障运输安全。禁止货物运输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货物运输业务或者封锁、垄断货源,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运输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