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五章 技术权益第四十六条有效本市按照有关规定推行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改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横向经费管理制度,支持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