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形成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紧密结合的人才链。

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高层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企业、社会教育机构等结合本市产业发展需求,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