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提倡个人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与他人实行错时共享停车。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