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冰川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冰川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冰川保护意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依法开展冰川保护公益活动,共同参与冰川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