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冰川保护规划。冰川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冰川保护的长期和近期目标、重点区域、保护措施、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冰川所在地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冰川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冰川保护方案。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