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冰川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水行政、林业草原等部门,按照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权限对冰川和永久性积雪所组成的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