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策源第十七条有效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构建学科、人才与产业融合的创新发展模式,依托高等学校凝聚智慧、汇聚人才、集聚产业。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天开高教科创园设立创新平台,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天开高教科创园创新优势和策源功能。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