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第八条有效制造、修理、安装、改装、销售、进出口以及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