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计量行为第二十八条有效大宗物料交易应当按照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和结算。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