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二十三条有效开标由招标人或者其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开标,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